北美地区房屋产权有哪几种形式?

2021-12-05 17:45发布

北美地区房屋产权有哪几种形式?

1条回答
Cerelia
1楼 · 2021-12-05 22:50.采纳回答

北美地区房屋产权有哪几种形式? 您好:感谢您关注异乡好居,北美地区房屋产权的持有形式大致分为以下几种:独立完全产权(Sole Ownership)、共有产权(Common Property)、联合产权(Joint Tenancy)和整体共有产权(Tenancy by the Entirety)。1.独立完全产权(Sole Ownership):个人或一个单位完全多带带拥有对房产的产权,主要针对未婚单身者或按照协议单方拥有产权的夫妻其中一方。2.共有产权(Common Property):两者以上持有产权,持有者可根据需求分配所有权,不一定要均分。共同业主可以各自转让自己名下的产权,也可以对自己名下的产权进行遗赠。3.联合产权(Joint Tenancy):两者以上持有产权,持有者利益均分,适用于家庭(夫妻之间或者父母与子女之间)。业主不能多带带转让或出售自己名下的产权,也不可遗赠。当某一产权人去世后,其他产权人自动平均获得其产权,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名存活者获得完整产权。4.整体共有产权(Tenancy by the Entirety):适用于已婚夫妇,夫妻达成一致后可以进行产权的出租、转让或出售。(1)当夫妻一方去世时,另一方自动获得产权;(2)若婚姻关系破裂,整体共有产权自动失效,可变更为共有产权;(3)若夫妻一方为负债者且过世,房屋产权归幸存者所有,并免除过逝者的债务。如需了解更多置业讯息,请预约置业顾问或拨打400-991-5791

一周热门 更多>

相关问题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