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在安河大多伦多地区租赁房屋有什么规定吗?谢谢--

2021-11-30 17:45发布

你好,请问在安河大多伦多地区租赁房屋有什么规定吗?谢谢--

1条回答
Lassie
1楼 · 2021-11-30 22:50.采纳回答

你好,请问在安河大多伦多地区租赁房屋有什么规定吗?谢谢 ? 据所周知. 安河新标准租约在4月30号开始强制实行。房东管不了养宠物,管不了租客带朋友回家,租客可以拒绝提供远期支票(Post-dated Cheques)或以自动扣款(Automatic Payment)的方式支付租金.... 等等等等。这份合约可以说是租客的保护伞!可是正想要租房的人,特别是海外留学生们,还没有来得及开心,他们发现,我们怎么租不到房了???

  

  

  现在就让U CANADA CANADA来盘点一下标准租约到底有哪些关要点和精要 让房东们如今如此谨慎,不敢随便租房了呢?

  从2018 年4 月30日开始,在安河所有私人住宅类型的房屋出租中强制使用新的标准租约,包括独立屋和半独立屋、公寓大楼、租赁公寓以及二级单位(例如地下室公寓)。而护理住宅(如老人院)、移动住宅(mobile home parks)、土地租赁社区( land lease communities)、政府救济房等除外。新标准租约语言通俗易懂,包含了基本信息,例如姓名、地址、租金总价、租期等,还概述了租客和房东双方的权利义务,并解释了租约中可以和不可以包含的内容。

  

  1

  标准租约的强制使用及惩罚

  2018年4月30日当天或之后签订的租约,必须使用标准版本的租约。4月30日之后签订了非标准版本的租约的,租客可以书面要求房东提供一份标准版本的租约。房东必须在21天内提供,否则租客可以扣留一个月的租金。在租客扣留一个月租金后的30天内,如果房东还不能提供标准租约的话,那么所扣留的租金就无需再偿还给房东。

  2

   支付租金的方式

  房东不可以要求租客提供远期支票(Post-dated Cheques)或以自动扣款(Automatic Payment)的方式支付租金,但租客可以选择这样做。

  3

  保险

  在标准租约中,双方可以约定租客必须购买责任险(Liability Insurance)。但是关于财产险(Contents Insurance),租客可以自由决定购买与否。

  4

  定金/押金

  房东只可以收取租金定金和可退还的钥匙押金。其它形式的定金或押金都是不合法的,如有关宠物和损坏方面的押金。租金定金的额度为一个月的租金或一个星期的租金或一天的租金,视乎租约的期限。该定金只能用来抵扣最后一期的租金,不能另作他用。房东需每年向租客支付定金的利息。

  

  5

  租金上涨幅度

  每12个月,房东可以上调一次租金。房东需提前90天书面通知租客。租金上调的幅度不能高于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的标准。2018年的租金上调幅度最高为1.8%。如果上调的幅度高于标准,房东需向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提交申请。

  6

  租金下调

  如果地税下降超过2.49%,或者由于租赁物业需要维修翻新,租金已上调过,工程完成且费用已支付完毕的情况下,房东必须降租。

  

  7

  转租或分租

  在获得房东同意的前提下,租客可以转租或分租。房东不可以无理地拒绝租客的转租或分租要求。

  8

  客人或室友

  房东不可以禁止租客带客人或室友到租赁单元居住,也不可以因此而加租。只要符合市政的居住规定,租客带室友一起居住,无需知会房东或得到房东的同意。

  9

  宠物

  租约不可以禁止租客饲养宠物。

  *在以下情况,房东可以向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申请驱逐租客:共管公寓的有关条例规定不允许饲养宠物;宠物的噪音太大,对租赁物业造成破坏或导致其他租客产生过敏反应;或宠物的品种为危险类型等。

  10

  租约到期

  租约到期后,租客不一定要搬走、续约或重新签订新租约。租客仍有权利继续留在所租的单元,原来租约的条款仍适用:

  如果原来的租约是固定期限或按月出租,新的租赁期限定性为月租;

  如果原来的租约是按周出租,新的租赁期限仍为按周出租;

  如果原来的租约是按天出租,新的租赁期限仍为按天出租。

  11

  租客终止租约的情况

  月租或固定期限的租约,租客须提前60天书面通知房东,并使用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的标准文件。按日出租或按周出租的,租客须提前28天书面通知房东,并使用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的标准文件。

  12

  房东终止租约的情况

  房东需向租客提供适当的书面通知,驱逐租客的理由有:租客不按时支付租金;租客对租赁物业造成破坏;租客严重影响房东或其他租客的生活等等。

  从2017年9月1日起,房东如果想提前收回租赁物业自住或自用的话,需向租客提供一个月的租金补偿或提供另外的租赁单元给租客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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