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黄蓝是在美国上市的,受害者的家长可以在美国法院提起诉讼吗?

2021-11-30 17:45发布

红黄蓝是在美国上市的,受害者的家长可以在美国法院提起诉讼吗?

1条回答
Dora
1楼 · 2021-11-30 22:50.采纳回答

红黄蓝是在美国上市的,受害者的家长可以在美国法院提起诉讼吗? 您好!感谢您的提问。从法理的角度来说,一般美国法院受理案件的主要判断依据为属人主义和属地主义。属人主义即原告或者被告是美国法人或者公民。属地主义则是看犯罪行为地或者犯罪行为所产生的结果地是在美国。

  就本案来说,由于涉案的幼儿园属于红黄蓝中国运营机构(应该是中国法人),受害儿童为中国公民,美国法院很难行使属人管辖权。此外,由于犯罪行为的发生地在北京,该犯罪并未在美国产生危害的结果,美国法院也很难行使属地管辖权。

  同时,从公司法的角度来看,该集团的中国公司很有可能是独立的中国法人,因此即便在美国起诉其在美国上市主体(据公开信息,为开曼群岛公司),该上市公司也极有可能抗辩称该中国法人拥有“有限责任”,在民事诉讼中,不应牵涉在开曼群岛注册的上市公司主体。

  域外诉讼需要考虑的另外一个因素是费用问题。如果在美国提起诉讼,但是案件发生地在中国,人证、物证采集困难,会相应地增加诉讼成本。

  最后,祝愿所有的小朋友们都有快乐幸福的童年。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愿所有的大人们善待儿童,这也是善待我们自己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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