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二人离婚时,在美国会涉及哪些税务问题呢?

2021-11-29 17:45发布

夫妻二人离婚时,在美国会涉及哪些税务问题呢?

1条回答
Karima
1楼 · 2021-11-29 22:50.采纳回答

夫妻二人离婚时,在美国会涉及哪些税务问题呢? 您好,离婚所涉及到的税务问题是和离婚所致使的财产分配,赡养费直接相关的。

  从共同财产的分配的角度来看,现下的资产如何分配,对税务影响很大。在离婚当下导致的两人之间的资产转移没有买卖增值、赠与等税务影响。但离异后,如前夫妻之间产生赠与资产,则有赠与税需要考虑。因此,可尽量在离婚协议中,完成资产的分配或赠与事宜。以一些比较常见但复杂的共同财产为例:

  1、对于家庭自住房产,可享有单身报税$25万,已婚合并报税50万的增值免税额。符合这项豁免政策的条件是,需要在出售该住房以前的5年内,拥有和居住在这套房产内至少2年。这里的2年时间可以有间断,累计起来达24个月即可。如该房产在离婚后仍然保留二人共同持有状态,或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离婚后的配偶仍可以居住在该房产内,在以上情况下,只要两人均满足上述居住2年以上这个条件,即使分开报税二人仍可分别享有每人25万的增值豁免额。然而如其中一人从房产证移出,同时也未继续居住,在售出房产时,只有持有房产的这一方可享有25万增值免税额。

  2、股票股权基金债券的所有权转移在离婚的情况下,没有税务的影响。但在将来卖出时持有人需承担增值税。

  3、由于离婚导致的退休账户内的资产所有权转移,没有税务的影响。但是在将来提取现金的时候,持有人需承担所得税。

  4、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双方之前的共同财产不能以50%/50%的形式完全平均分配。有可能会产生,一方持有某项资产的全部,而放弃或用于交换另一项资产。在这种情况下,在进行资产分配的同时,需要考虑到将来可能产生的税务,所以需要以税后的净值作为衡量资产价值的标准。

  

  从赡养费和抚养费的角度来看:

  

  收取赡养费的一方必须申报收入并为此支付个人所得税。而支付赡养费的一方可以在其报税时做相应的税务抵扣。

  

  赡养费在税务上的定义是,根据离婚/分居协议,支付给配偶或者前配偶的现金费用。这里的“离婚/分居协议”包括,离婚协议书,法院执行令,或者书面分居协议。

  只有满足以下所有条款,一方所支付的费用才可被认作为赡养费:

  1、双方已不再按已婚状态合并申报个人所得税税单

  2、现金支付,包括支票或者汇票

  3、离婚/分居协议上明确规定支付给配偶或前配偶的费用

  4、离婚协议中,并没有特别说明不是赡养费的费用

  5、当支付款项时,双方已不是同一家庭的成员。(仅适用于合法分居时)

  6、在接受赡养费的一方去世后,支付方不再有支付义务

  7、所付费用并非用作子女抚养费或财产清算目的。

  以下支付的费用或资产使用均不属于赡养费范畴,因而不需为此申报收入和抵扣:

  1、子女抚养费

  2、非现金形式的财产结算(无论是一次性还是分期支付)

  3、属于配偶的那部分共同财产

  4、作为补偿而使用付款人的非现金财产

  5、自愿支付的协议外金额(即,离婚或分居协议中并未规定必须支付的金额)。

  简言之,在拟定离婚协议时,需尽量明确的细分赡养费和抚养费的金额。

一周热门 更多>

相关问题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