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加州买了一套旧金山的房产,结束交易后卖家要求租住几天,这正常吗?

2021-11-29 17:45发布

我在加州买了一套旧金山的房产,结束交易后卖家要求租住几天,这正常吗?

1条回答
梦梦在纽约
1楼 · 2021-11-29 22:50.采纳回答

我在加州买了一套旧金山的房产,结束交易后卖家要求租住几天,这正常吗? 这类情况是十分寻常的。售房的人可能在结束了交易之后还没有买到要住的房屋,又或者当卖家对搬家车的要求很高时,卖家在这个月的最后一天很可能找不到搬家车。当然,作为第一次购买房屋的人,你可能觉得这种情况很难处理。毕竟,你为这套房屋已经花费了大笔的资金,而且为了这套房屋一直在承担贷款利息,而到了现在你却不能占有它。你这种迫切的想要搬进房屋并占有它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再说,你可能也没有做好突然就要充当房东的准备。遇到这种情形你可以这么做。将这种情形当作寻常的交易处理。在卖家提出租住房屋的要求时,购房者需和卖家签署一份正式的租住协议,这份协议中会包含所有的条款以及卖家租住的条件,并同时保护了买卖双方。在加利福利亚,房产经纪人有一份简易的格式可以供我们使用,我们将其称之为购买协议附录(PPA),在其他的合同条款中,专门用来处理卖家租回房屋的情形。在检查了相应的表格后,这份购买协议附录就可对购买合同做轻微的调整。PPA可以处理卖家短期内租回的情形,租回时间少于30天,包含有以下的内容:关于租赁期限的条款每天应付租金用来做担保的存款数额规定担保数额是由第三方保管还是在交易结束时交由购房者若账款不足或是没有足够的金额支付,会在第三方托管外后续缴纳一定的资金指定各自需支付的款项指明购房者进入房屋的权利指明卖家维护房屋的义务指明租约过户以及转租的权利指明卖家需交出房屋的义务保护卖家的个人资产以及其他可能会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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