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09 10:30发布
2017年加拿大河东-翠斯科纳公立教育局退费怎么样?
退费 退费流程 立思辰留学360介绍:国际学生必须提交书面退出通知河东河东-翠思科纳教育局国际处。口头提出退费,将不予考虑。退款将包括所有未用的学费和寄宿费。 A.开学之前提出的退费: 1. 以下任何一个条件都满足全额退费要求: (a) 学生签证被拒。申请退费时学生必须提交加拿大使馆发出的拒绝信。 (b) 学生患重病或直系亲属死亡或患重病,学生必须留在自己的国家。此类情况需要有相关文件证明。 (c) 学生家长或法律监护人在9月30日之前获得工作许可、在曼省获得有偿聘用、成为了河东-翠思科纳学区内的居民,而且学生是在9月30日开始上课。 2. 以下任何一个条件都满足折算退费要求: (a) 如果教育局国际处在开学前30天之前收到书面退费申请,扣除1000加币剩余学费全额退还。 (b) 如果教育局国际处在开学前30天之内收到书面退费申请,扣除2000加币剩余学费全额退还。 B.开学之后提出的退费: 1. 以下任何一个条件都满足折算退费要求: (a) 学生或其直系亲属因死亡或患重病必须返回并留在自己的国家。 (b) 学生和/或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生入读当学年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或难民、成为河东-翠思科纳学区内的居民,且学生是在河东-翠思科纳学区入读。 (c) 学生家长或法律监护人在9月30日之前获得工作许可、在曼省获得有偿聘用、成为了河东-翠思科纳学区内的居民,而且学生是在9月30日开始上课。 (d) 学生家长或法律监护人在9月30日之前获得学生许可、在曼省受认可的大学或学院念书、成为了河东-翠思科纳学区内的居民,而且学生是在9月30日开始上课。学生必须提交季度的考勤报表和成绩单。 (e) 如果教育局国际处是在开学后收到退费的书面通知,只要是在10%的课程结束之前,而且是因为3(a、b、c、d)中所列之外的原因,扣除50%的总费用剩余费用全额退还。 (f) 如果学生在10%的课程结束之前被开除,扣除50%的总费用剩余费用全额退还。 2. 以下任何情况不可申请退费: (a) 学生在1(c、d、e、f)所列原因申请退费截止日期之后提出退学或被开除。 (b) 学生因为以下原因被开除: · 违反河东-翠思科纳学区的学生行为守则。 · 严重违反“国际学生寄宿家庭规章制度”。 · 对其他学生、教职员或寄宿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 持有偿工作。 · 无照驾驶。 · 未经许可离开温尼伯。 · 不能承受学校必修课负荷。 · 无正当理由逃课。 学生每一条犯法或违规行为都将被记录在档而且教育局会通报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c) 学生因为以下原因被开除: · 从事非法活动,如伪造、盗窃等。 · 从事非意外破坏学校或其他财产等。 · 使用和/或非法贩运毒品。 · 过度饮酒和/或未满18岁饮酒。 请注意,从事任何非法活动,即是违反加拿大法律,可能会导致立即开除。被开除的理由将被记录在档并通报给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d) 学习许可因正当理由被收回。 C.寄宿费退款 (a) 如果在学生在当月中旬离开寄宿家庭,但仍然在读,且已支付完整的一个月的寄宿费,将获得部分退款。退款按天数计算。退款将在寄宿家庭确认学生不再欠任何费用之后支付。 (b) 如果学生选择并获准离开外出旅游,在学生不在期间的费用不能退。学生仍然需支付住家当月全额费用。 D.不予退还的费用 (a) 200加币申请费。 (b) 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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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加拿大河东-翠斯科纳公立教育局退费怎么样?
退费 退费流程 立思辰留学360介绍:国际学生必须提交书面退出通知河东河东-翠思科纳教育局国际处。口头提出退费,将不予考虑。退款将包括所有未用的学费和寄宿费。 A.开学之前提出的退费: 1. 以下任何一个条件都满足全额退费要求: (a) 学生签证被拒。申请退费时学生必须提交加拿大使馆发出的拒绝信。 (b) 学生患重病或直系亲属死亡或患重病,学生必须留在自己的国家。此类情况需要有相关文件证明。 (c) 学生家长或法律监护人在9月30日之前获得工作许可、在曼省获得有偿聘用、成为了河东-翠思科纳学区内的居民,而且学生是在9月30日开始上课。 2. 以下任何一个条件都满足折算退费要求: (a) 如果教育局国际处在开学前30天之前收到书面退费申请,扣除1000加币剩余学费全额退还。 (b) 如果教育局国际处在开学前30天之内收到书面退费申请,扣除2000加币剩余学费全额退还。 B.开学之后提出的退费: 1. 以下任何一个条件都满足折算退费要求: (a) 学生或其直系亲属因死亡或患重病必须返回并留在自己的国家。 (b) 学生和/或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生入读当学年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或难民、成为河东-翠思科纳学区内的居民,且学生是在河东-翠思科纳学区入读。 (c) 学生家长或法律监护人在9月30日之前获得工作许可、在曼省获得有偿聘用、成为了河东-翠思科纳学区内的居民,而且学生是在9月30日开始上课。 (d) 学生家长或法律监护人在9月30日之前获得学生许可、在曼省受认可的大学或学院念书、成为了河东-翠思科纳学区内的居民,而且学生是在9月30日开始上课。学生必须提交季度的考勤报表和成绩单。 (e) 如果教育局国际处是在开学后收到退费的书面通知,只要是在10%的课程结束之前,而且是因为3(a、b、c、d)中所列之外的原因,扣除50%的总费用剩余费用全额退还。 (f) 如果学生在10%的课程结束之前被开除,扣除50%的总费用剩余费用全额退还。 2. 以下任何情况不可申请退费: (a) 学生在1(c、d、e、f)所列原因申请退费截止日期之后提出退学或被开除。 (b) 学生因为以下原因被开除: · 违反河东-翠思科纳学区的学生行为守则。 · 严重违反“国际学生寄宿家庭规章制度”。 · 对其他学生、教职员或寄宿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 持有偿工作。 · 无照驾驶。 · 未经许可离开温尼伯。 · 不能承受学校必修课负荷。 · 无正当理由逃课。 学生每一条犯法或违规行为都将被记录在档而且教育局会通报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c) 学生因为以下原因被开除: · 从事非法活动,如伪造、盗窃等。 · 从事非意外破坏学校或其他财产等。 · 使用和/或非法贩运毒品。 · 过度饮酒和/或未满18岁饮酒。 请注意,从事任何非法活动,即是违反加拿大法律,可能会导致立即开除。被开除的理由将被记录在档并通报给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d) 学习许可因正当理由被收回。 C.寄宿费退款 (a) 如果在学生在当月中旬离开寄宿家庭,但仍然在读,且已支付完整的一个月的寄宿费,将获得部分退款。退款按天数计算。退款将在寄宿家庭确认学生不再欠任何费用之后支付。 (b) 如果学生选择并获准离开外出旅游,在学生不在期间的费用不能退。学生仍然需支付住家当月全额费用。 D.不予退还的费用 (a) 200加币申请费。 (b) 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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