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2 10:50发布
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
随着农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农业也逐渐走进了一个更高更深的发展阶段,许多以前我们不太熟悉的理念、模式开始进入农业经济领域之中,农产品的品牌建设就是其中一个新的同时也是将来提升我国农产品品质和市场占有率的重要手段。本期《百姓焦点》栏目就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加以介绍。 什么是商标? 商标是用来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如“海尔”、“绿色食品”等。
商标为什么要注册? 《农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保护植物新品种、农产品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 《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因此,商标如果不注册,使用人就没有专用权,就难以禁止他人使用。所以,在农产品上使用的商标要想获得法律保护,应尽早申请商标注册。 农产品使用商标有何好处? 广义的农产品包括农、林、牧、副、渔等行业内所生产的产品和初级加工产品,在商品分类上主要属于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29、30、31类。这些产品都可以注册和使用商标。 随着农产品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农产品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在农业生产规模化水平不高和农产品供应主体极为广泛、良莠不齐的情况下,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最好办法就是认牌(商标)购物,因此商标信誉对于吸引消费者显得尤为重要。可以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农产品上使用商标已成为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走向市场的必要条件。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已有越来越多的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认识到商标的重要性,并逐步学会利用商标取得市场上的成功。例如,四川省南溪县富民白鹅养殖开发有限公司2001年在31类活家禽上申请注册了“蜀源”商标,此后积极实施商标战略。逐步建立了商标信誉,使企业的规模不断扩大,并带动了周边农民致富。该公司发展种鹅养殖户4000余户,实现纯收入996万元,户均增加纯收入2500元以上;发展商品鹅养殖户4万余户,实现纯收入4032万元,户均实现纯收入1000元左右,既增加了农民收入,又促进了当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据统计,截至2004年5月底,我国共有农产品注册商标约22万余件,涉及商品和服务分类第29、30、31类中14个小类的商品。其中注册量居前5位的商品类别是:米、面粉,茶及茶代用品,非活水产品,动物饲料,种子。农产品注册商标约占我国商标注册总量约8%。这些农产品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对于开拓农产品市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如何认识推进农产品商标使用和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目前,解决“三农”问题已成为各级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有关部门正在采取多种措施以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事实证明农产品使用和注册商标是一项比较有效的措施。 农产品使用商标可以有助于建立产品信誉,促进农产品的销售,促进农民增收;农民增收又可以促进农产品生产的产业化和规模化,从而实现规模效益;生产的规模化又有助于农业结构的调整。所以,推进农产品使用商标完全顺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措施之一。一些使用商标的农产品的成功经验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但是,与城市相比,目前我国广大农民的商标意识相对较弱,与市场经济的要求还相差甚远,农村仍然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薄弱环节。在这种情况下,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农产品商标注册和保护工作,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从城市向农村延伸,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如何申请农产品商标注册? 《商标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以申请商标注册。因此,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均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性,不得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并不得与他人在先的权利相冲突。办理商标注册申请需要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其他文件。申请人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手续,也可以直接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手续。 什么是地理标志? 《商标法》第十六条规定,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也就是说,地理标志所标示的产品具有某种与其他地方同类产品不同的特点,这些特点是由生产这些产品的地域所具有的独特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这些产品具有地域不可更换性,离开该地域生产的同类产品将不具有这些特点。我国历史悠久、地域辽阔,有很多地理标志产品,如“涪陵榨菜”、“库尔勒香梨”等。地理标志与产地标记不同。产地标记是指标示某商品生产于某地方的标记,在某地生产的产品与该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没有必然的联系。例如电视机上标注的“北京制造”、“上海制造”等就属于产地标记。法律要求在商品上应标明真实的产地,不得伪造产地,这主要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涉及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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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
随着农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农业也逐渐走进了一个更高更深的发展阶段,许多以前我们不太熟悉的理念、模式开始进入农业经济领域之中,农产品的品牌建设就是其中一个新的同时也是将来提升我国农产品品质和市场占有率的重要手段。本期《百姓焦点》栏目就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加以介绍。 什么是商标? 商标是用来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如“海尔”、“绿色食品”等。
商标为什么要注册? 《农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保护植物新品种、农产品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 《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因此,商标如果不注册,使用人就没有专用权,就难以禁止他人使用。所以,在农产品上使用的商标要想获得法律保护,应尽早申请商标注册。 农产品使用商标有何好处? 广义的农产品包括农、林、牧、副、渔等行业内所生产的产品和初级加工产品,在商品分类上主要属于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29、30、31类。这些产品都可以注册和使用商标。 随着农产品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农产品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在农业生产规模化水平不高和农产品供应主体极为广泛、良莠不齐的情况下,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最好办法就是认牌(商标)购物,因此商标信誉对于吸引消费者显得尤为重要。可以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农产品上使用商标已成为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走向市场的必要条件。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已有越来越多的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认识到商标的重要性,并逐步学会利用商标取得市场上的成功。例如,四川省南溪县富民白鹅养殖开发有限公司2001年在31类活家禽上申请注册了“蜀源”商标,此后积极实施商标战略。逐步建立了商标信誉,使企业的规模不断扩大,并带动了周边农民致富。该公司发展种鹅养殖户4000余户,实现纯收入996万元,户均增加纯收入2500元以上;发展商品鹅养殖户4万余户,实现纯收入4032万元,户均实现纯收入1000元左右,既增加了农民收入,又促进了当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据统计,截至2004年5月底,我国共有农产品注册商标约22万余件,涉及商品和服务分类第29、30、31类中14个小类的商品。其中注册量居前5位的商品类别是:米、面粉,茶及茶代用品,非活水产品,动物饲料,种子。农产品注册商标约占我国商标注册总量约8%。这些农产品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对于开拓农产品市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如何认识推进农产品商标使用和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目前,解决“三农”问题已成为各级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有关部门正在采取多种措施以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事实证明农产品使用和注册商标是一项比较有效的措施。 农产品使用商标可以有助于建立产品信誉,促进农产品的销售,促进农民增收;农民增收又可以促进农产品生产的产业化和规模化,从而实现规模效益;生产的规模化又有助于农业结构的调整。所以,推进农产品使用商标完全顺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措施之一。一些使用商标的农产品的成功经验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但是,与城市相比,目前我国广大农民的商标意识相对较弱,与市场经济的要求还相差甚远,农村仍然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薄弱环节。在这种情况下,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农产品商标注册和保护工作,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从城市向农村延伸,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如何申请农产品商标注册? 《商标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以申请商标注册。因此,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均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性,不得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并不得与他人在先的权利相冲突。办理商标注册申请需要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其他文件。申请人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手续,也可以直接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手续。 什么是地理标志? 《商标法》第十六条规定,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也就是说,地理标志所标示的产品具有某种与其他地方同类产品不同的特点,这些特点是由生产这些产品的地域所具有的独特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这些产品具有地域不可更换性,离开该地域生产的同类产品将不具有这些特点。我国历史悠久、地域辽阔,有很多地理标志产品,如“涪陵榨菜”、“库尔勒香梨”等。地理标志与产地标记不同。产地标记是指标示某商品生产于某地方的标记,在某地生产的产品与该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没有必然的联系。例如电视机上标注的“北京制造”、“上海制造”等就属于产地标记。法律要求在商品上应标明真实的产地,不得伪造产地,这主要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涉及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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