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8 13:50发布
研究生考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研究生考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一、总体要求骨干计划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严格执行《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和博士年度招生文件。各招生单位确定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和学位类型时,要根据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对人才的实际需求,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且招生比例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0%。招生单位可招收不超过10%的汉族在职考生,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汉族考生招生比例要求,不得超比例录取。博士考生中,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0%。二、招生计划骨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单列下达。2015年计划招生500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000人,硕士研究生4000人。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三、生源范围1.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四、资格审查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考生资格审查责任主体,要引导考生报考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指定专门部门负责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对拟同意报考的考生名单在本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疑问者方可发放考生登记表。五、其他要求1.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坚持“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多带带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由教育部统一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2.各招生单位要对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地区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报考理工科类和少数民族语言类考生给予适当倾斜。3.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及招生单位相关规定缴纳。各招生单位和基础培训学校需按照国家规定的奖励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确保其完成学业。4.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先在高校基础培训基地集中进行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基础培训点另行通知)。达到录取院校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录取要求的考生,可免除一年基础强化培训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高校(科研院所)学习。原户口在内蒙古,生源地应该是内蒙古;属于湖北省地区的考生补充:你是属于“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可以的。可以!!!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可以参见下面的报考条件。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多带带统一划线”的特殊措施。 三、招生生源 生源范围: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四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状况符合各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二)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招生计划。 五、报名与考试 考生应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和统一入学考试。 六、录取 (一)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二)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本计划考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招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七、其他 所有被录取新生第一学年均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招生单位开始硕士课程学习。 硕士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连续服务至少5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本计划学习毕业的,必须回原单位继续工作至少8年)。 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等按协议书规定执行。那就是说,研究生毕业后我应该定向回内蒙古工作而不是湖北对吧追答应该定向回内蒙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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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考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一、总体要求
骨干计划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严格执行《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和博士年度招生文件。各招生单位确定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和学位类型时,要根据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对人才的实际需求,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且招生比例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0%。招生单位可招收不超过10%的汉族在职考生,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汉族考生招生比例要求,不得超比例录取。博士考生中,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0%。
二、招生计划
骨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单列下达。2015年计划招生500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000人,硕士研究生4000人。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三、生源范围
1.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
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四、资格审查
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考生资格审查责任主体,要引导考生报考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指定专门部门负责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对拟同意报考的考生名单在本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疑问者方可发放考生登记表。
五、其他要求
1.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坚持“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多带带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由教育部统一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
2.各招生单位要对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地区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报考理工科类和少数民族语言类考生给予适当倾斜。
3.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及招生单位相关规定缴纳。各招生单位和基础培训学校需按照国家规定的奖励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确保其完成学业。
4.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先在高校基础培训基地集中进行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基础培训点另行通知)。达到录取院校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录取要求的考生,可免除一年基础强化培训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高校(科研院所)学习。原户口在内蒙古,生源地应该是内蒙古;属于湖北省地区的考生补充:你是属于“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可以的。可以!!!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可以参见下面的报考条件。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多带带统一划线”的特殊措施。 三、招生生源 生源范围: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四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状况符合各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二)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招生计划。 五、报名与考试 考生应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和统一入学考试。 六、录取 (一)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二)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本计划考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招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七、其他 所有被录取新生第一学年均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招生单位开始硕士课程学习。 硕士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连续服务至少5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本计划学习毕业的,必须回原单位继续工作至少8年)。 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等按协议书规定执行。那就是说,研究生毕业后我应该定向回内蒙古工作而不是湖北对吧追答应该定向回内蒙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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