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8 13:50发布
扬州大学保研问题
扬州大学保研问题 推荐工作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的原则,既注重学生历年学习成绩和一贯表现,又要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相关特长等方面的情况,加强对学生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考核,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促进本科教学质量的提高。(一)申请推荐基本条件1.申请者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学习成绩优良, CET-4 考试成绩达到425 分(含)以上,各学年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或专业平均成绩(智育考试分)排名位居本专业本年级学生前列,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6.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须公示。(二)推荐工作程序1.各推荐学院(系、室、所)按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公示满足推荐基本条件的学生名单。2.各招生学院(系、室、所)根据学校规定的推荐基本条件及各学科(专业)特点,拟订本学院(系、室、所)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应明确拟接收推免生专业(学科)的报名条件、复试比例、水平测试内容和进入复试的初选成绩计算办法等。初选成绩由综合测评成绩(满分100 分)和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 分)按权重相加得出。水平测试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50%的范围内,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确定。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报送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予以公布。3. 应届本科毕业生对照推荐条件自愿申请,并准备好以下附件材料:① 在校历年成绩单(冲抵前);② 所受奖励证明材料;③ 参加科研工作证明材料;④ 发表学术论文或著(译)作证明材料;⑤ 教授推荐意见(仅破格申请者需要)。本校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究生部网站进行网上申请和申请确认,并直接从网上下载相关表格。外校申请者直接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同时还须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推免生资格证明。4.各推荐学院(系、室、所)汇总审核本学院(系、室、所)申请者相关材料(审核后签字盖章),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学院(系、室、所)师生公布并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5.审定通过的破格申请者的申请材料按规定程序在校内公示,无异议者,其申请材料和审查通过的普通申请者的申请材料移交至各招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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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保研问题 推荐工作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的原则,既注重学生历年学习成绩和一贯表现,又要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相关特长等方面的情况,加强对学生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考核,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促进本科教学质量的提高。(一)申请推荐基本条件1.申请者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学习成绩优良, CET-4 考试成绩达到425 分(含)以上,各学年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或专业平均成绩(智育考试分)排名位居本专业本年级学生前列,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6.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须公示。(二)推荐工作程序1.各推荐学院(系、室、所)按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公示满足推荐基本条件的学生名单。2.各招生学院(系、室、所)根据学校规定的推荐基本条件及各学科(专业)特点,拟订本学院(系、室、所)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应明确拟接收推免生专业(学科)的报名条件、复试比例、水平测试内容和进入复试的初选成绩计算办法等。初选成绩由综合测评成绩(满分100 分)和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 分)按权重相加得出。水平测试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50%的范围内,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确定。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报送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予以公布。3. 应届本科毕业生对照推荐条件自愿申请,并准备好以下附件材料:① 在校历年成绩单(冲抵前);② 所受奖励证明材料;③ 参加科研工作证明材料;④ 发表学术论文或著(译)作证明材料;⑤ 教授推荐意见(仅破格申请者需要)。本校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究生部网站进行网上申请和申请确认,并直接从网上下载相关表格。外校申请者直接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同时还须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推免生资格证明。4.各推荐学院(系、室、所)汇总审核本学院(系、室、所)申请者相关材料(审核后签字盖章),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学院(系、室、所)师生公布并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5.审定通过的破格申请者的申请材料按规定程序在校内公示,无异议者,其申请材料和审查通过的普通申请者的申请材料移交至各招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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