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条款不是每个留学生都有的,一般如果你所就读的课程长度是10个月或以下,在学生签证上就会被附加8534(No Further Stay)条款,这意味着签证到期前,除了移民申请和工作许可外,学生不能在境内申请任何的签证来延期居留,包括学生签证延期。签证到期学生就必须离开澳大利亚。如果学生想要再就读其他课程,也必须返回中国重新办理学生签证。
457.22 Criteria to be satisfied at time of decision
457.221 If the applicant is in Australia, the applicant has complied substantially with the conditions that apply or applied to the last of any substantive visas held by the applicant, and to any subsequent bridging visa.
澳洲留学期间:哪些事情不可做 澳洲留学期间:哪些事情不可做?出国留学,去往澳洲留学,新学期伊始,不少同学开始接触到实际的课程,有的发现一些问题,于是也开始纠结是否需要转学或者换专业,同时也有不少同学因为违反了移民局规定而被查到要求解释。为了大家签证安全,我们总结了一些经验,希望大家多加注意:
很多留学生由于没能满足出勤率80%的要求或不能达到学习进度要求(如挂课太多、一门课挂多次、超过2个月没上学、更换学校没有调整签证等),而违反签证条例8202,每年我们都要接待上百这类的咨询,接受其中大约1/2的学生委托帮助到移民局解释,个别未能在移民局解决的我们会继续帮助到MRT仲裁庭上诉。
学校,移民局和上诉庭在处理时的考虑和权限,似乎有点像监察院起诉,地方法院一审判决,中级法院复审。个别案件败诉的案件可再申请移民部长干预,直到联邦法院。案件的处理在移民局大约2,3个月到8,9个月不等,上诉庭一般要9个月甚至一年以上,但也有1,2个月就判决的。我们一般受理可以在移民局解决的案件,少数上诉庭的案件。
DIAC Compliance 移民局学生监察部如何取消签证
Knight review生效后,当前的留学签证自动签证取消制度(Automatic Cancellation)已经作废,所以不存在28天收到section 20没去报道而被自动取消签证,但是如果移民局要求学生去解释,必须准备充足资料,和完整合理的陈述,才有胜算。常见的理由有:
学校从发出警告信到开除是否处理得当,如是否遵循了相关程序,统计是否有差错等,
学生是否因其国家的政治动乱或自然灾害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学习,如雪灾、洪水导致学生无法及时回澳开学。
学生是否有不可抗拒和令人同情的原因而未能满足学习或出勤的要求,如生病、车祸等。
只要有令人信服的解释并提供相应的支持旁证和证据,甚至50% 的出勤或8科废7科的也能通过。
受理案件的官员的经验,处理案件的方式,文化背景乃至性格在某种程度会影响到审查的结果。
有两个典型案例:
同一个学生因出勤率不够一道被报,一个情况很差的,结果成功了;而另外一个案例应该最有胜算的反而被取消了签证,同时该官员在程序上还犯了很低级的错误。当然,像这种情况也是难得有的特例,通过上诉庭MRT还是可以纠正的。当然,了解不同的签证官的特性脾气也很重要,有经验的办案顾问可以最大可能提高成功率。
再三警告给同学
1. 确保学校有你最新的地址:
很多学生第一次来澳洲的时候由于是中介代办,在移民局注册的信息并不是来澳后的真实居住地址甚至是邮件地址,这将直接导致移民局需要给学生发邮件的时候,特别是intention to consider cancellation notice 这样的邮件无法在第一时间被学生收到导致学生措施解释的机会,最终学生签证被取消。
很多很多这样的学生,签证被取消了,自己还不知道,回国度假的时候在机场被海关人员告知签证已取消。走到这个地步,事情就很严重了。根据签证要求,提供给移民局准确和最新的居住地址和邮件地址是每个学生的义务,因为移民局在发现学生签证有任何问题时,第一时间会按照这个地址联系学生,并给予时间和机会解释,不会像很多不良中介吓唬学生那样马上取消签证,所以保持联系畅通是至关重要的。
2. 更换需要需要合法
很多学生由于受到某些中介的误导,误以为拿着573签证来到澳洲可以随便换学校换课, 来到澳洲后发现其实没有想象的那样简单,于是很绝望在境内到处咨询中介,而某些不良中介受到利益驱使,利用学生的急切心态,帮助学生铤而走险转了学校,还告诉学生不用换签证没事的! 结果一些学生在换了学校不到三个月接到移民局的邮件甚至签证官亲自打电话问候。
3. 了解SVP签证的义务
SVP这个概念很多学生是很模糊的,这里是SVP 学校的名单:http://www.comlaw.gov.au/Details/F2014L01511, 持有SVP签证来澳读书的学生都要非常小心,要换学校的话,都要个案分析,酌情处理,这时专业的顾问的帮助和建议起到的是决定性的作用。持有573签证读572课程而不换签证,一定会被移民局找到,只是时间问题,这个时间可以是1-6个月。千万不要侥幸。
4. 移民局目前施行的是电子签证,很多学生护照上已经没有签证贴,而签证批签后也从来不看自己的批签信,对自己的签证类别和签证条例一点都不熟悉,我们呼吁大家一定要仔细阅读自己签证信。搞清楚到底是572签证还是573,或是571,570, 一定要搞清楚自己的签证条件(visa condition)这块内容。
常见的签证条款有:
A. 8105条款:打工时间限制
持有学生签证,意味着留学生自动获得打工的许可,但是在开课期间你每2周总共最多只能工作40小时。如果学生打工时间超过了每两周合计40小时,澳大利亚移民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该学生所持有的学生签证。
8105条款也有例外:
一是学生在学校放假期间的打工没有时间限制;
二是学生申请的课程中包含的工作实践内容不受打工时间限制;
三是学生不能在课程开始之前打工,即在学校的注册确认书(coe)上所标注的课程正式开始日期之前不能打工。
此外,申请人如果有配偶,且申请人是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配偶可以全日制打工,但是攻读本科的配偶必须遵守每2周40小时规定
B. 8202条款:学习限制
在持学生签证到达澳大利亚之后,学生必须在注册课程中保持全日制的学习,并且在每个学期的出勤率必须保持在80%以上,而且每学期的在校成绩还必须达到学校满意的程度。因此学生必须注意自己的出勤率状况。如学生的出勤率不理想,要仔细检查学校发的warning letter,在自己可以控制自己的情况下,确保自己不连续缺课。
至于成绩的问题,澳大利亚各个学校对学生的学习容忍度不太一样,有的要求成绩通过50%,有的要求通过60%。 不过无论如何,成绩不好都是很危险的信号,要提前做出反应。基本上澳大利亚每个招收国际学生的学校都会设置专门的国际学生辅导员,对于第一学期学习有严重困难的学生,建议立刻向辅导员咨询或者更换课程或者通过学生服务中心安排转学校。
8202条款是澳大利亚移民部为了规范留学市场,避免出现留学生到澳洲的目的不是为了学习,比如非法打工等情况的发生,特意在学生签证条件里设置了8202这个条款。以上2个方面的要求,只要有一个没有满足,根据法律,学校就必须立即报告给移民局,并且发出书面NCN section 20信件通知学生,在信中会告诉你违法了签证condition8202(3)(a)出勤率或者8202(3)(b)成绩。要求你在信发出的28天内去移民局complianceoffice解释,如果不去解释就会导致签证自动取消。过去几年很多留学生朋友因为搬家等原因没有及时得到这封信,导致回国出境 后才发现签证已经自动被取消了,但是因为违反了8202条款,有3年不允许入境,所以到了机场才发现回不来了。
不过最近澳洲政府把这个Automatic Cancellation取消掉了,因为太多学生没有接到这个section 20的信,签证取消要由签证官来个案决定,案情更加复杂,所以建议大家遇到重大法律问题一定要找移民专家出面协助解决。
C. 8501条款:健康保险限制
作为海外留学生,澳大利亚移民部要求在澳期间必须始终持有海外学生保险(oshc)。一般来说学生支付的第一笔学费中都已经包含了健康保险的费用,学校在收到学生的学费之后会为学生代办健康保险事务。学生只要在抵达澳大利亚之后根据学校的指导去索取健康保险卡即可。但是学生也要注意自己的健康保险卡的有效期,并且及时地续约,以便确保自己在澳期间始终持有海外学生保险。
请切记最新的法律规定要一次性把所有求学期间的健康保险都购买完毕。购买健康保险可以通过学校也可以通过专业的机构代办健康保险。
D. 8516条款:对转校的规定
在取得澳大利亚学生签证之后,你必须继续遵守申请学生签证时所要求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两点:
一 是必须保持在原来签证类别下的课程学习。如果学生想要在同一个学校同一个层次的课程之间变更,那么学生无需重新申请签证,只需将新的课程的注册确认书及时 通知移民局即可。如果学生想要更换不同层次的课程,由于学生签证的类别已经变更,因此需要重新申请学生签证。如果学生想要更换不同的学校,那么需要得到学 校的许可,或者至少在原来的学校完成6个月的主课。
二是必须继续持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维持你以及你的陪同人员在澳大利亚期间的学习和生活。
8517条款:如果学生签证持有人有18岁以下子女作为陪读人员,那么签证持有人必须确保学龄阶段的陪同子女在澳大利亚就学。
8532条款:如果学生签证持有人是未满18周岁的学生,那么学生不能随意改变学校安排的住宿和监护人等安排,除非有学校或者其他监护人书面的同意函。
E. 8533条款:修改地址必须汇报
学生签证持有人必须在到达澳大利亚的7天之内通知学校你的居住地址。如果你的居住地址有变化,你必须在7天之内通知你所在的学校。如果你转学或者升学的话,也必须在收到新的注册确认书(coe)后的7天之内通知原来的学校。
2013年初就有不少留学生因为迟到回澳洲报道被学校取消学籍,另外很多留学生搬家后从来不通知学校,导致和学校移民局失去联系,并且在关键时刻错过了重要学校的信函,导致签证被自动取消。请大家务必记住搬家一定要通知学校,在学校管理系统登记的email也一定要用本人每天收看的email邮箱!
F . 8534条款:无法境内延期签证
这个条款不是每个留学生都有的,一般如果你所就读的课程长度是10个月或以下,在学生签证上就会被附加8534(No Further Stay)条款,这意味着签证到期前,除了移民申请和工作许可外,学生不能在境内申请任何的签证来延期居留,包括学生签证延期。签证到期学生就必须离开澳大利亚。如果学生想要再就读其他课程,也必须返回中国重新办理学生签证。
G.每年都有留学生朋友找到合适的工作,并且被雇主担保办理457工作签证,进而办理ENS类雇主担保移民。但是在办理457工作签证的时候,千万不要因为递交了签证就停止学习了,这样可能导致拒签。
根据移民法457.22的下签条件,
457.22 Criteria to be satisfied at time of decision
457.221 If the applicant is in Australia, the applicant has complied substantially with the conditions that apply or applied to the last of any substantive visas held by the applicant, and to any subsequent bridging visa.
如果申请人在澳洲,必须满足其所持有的实质性签证或者其之后的过桥签证的要求。
留学生的学生签证属于一种实质性签证,该签证就有多条条款,其中8202就规定要确保出勤率或者满足学校成绩要求。如果不上学,就违反了8202条款,进一步影响到457.22法条,导致拒签。
当然有些人侥幸通过了签证,这主要是移民局签证官很多不是很专业,没注意到这点,但是如果遇到严格签证官员,完全可以拒签。
留好必要的所有证据,切忌作假
不管哪一级审理案件,单有好的陈述是不够的,相应的支持文件,包括医生、心理医生、交通事故、警察和社区组织的证明,以及同学、朋友和亲属的声明等等。中国学生有病吃国内带的药而不看医生;内心压力很大十分痛苦不会去看心理医生,不会告诉老师,甚至连朋友、父母也不说。由于文化背景的不同,老外很难理解为什么会拿不出这些旁证。个别中介帮忙出具假医生证明是有相当风险的, 学生因此在移民局留下了会做假的记录,以后再难翻身 。所以特别警告广大留学生朋友,千万不要去买假材料,否则将走上签证的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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