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3 17:45发布
日本民宿新法出台还能做民宿吗?
日本民宿新法出台还能做民宿吗? 很多客人会把很多概念混淆,民宿,民泊,简易宿所,旅馆,HOTEL等等,在日本的法案中区分是有明确规定的,见到很多帖子开篇就是“民宿新法改革” ,后面聊的都是简易宿所
其实,这根本就是两个法案毫无相关。
大家说的民宿(日语:民泊)和旅馆类的区别
民泊,依照的法案是 住宅宿泊事业法
简易宿所或者hotel,依照的法案是 旅馆业法
民泊只是届出 ,旅馆业需要审查批准后有许可。
能看出两个法案的要求其实差别蛮大的,影响最大的就是民泊的运营时间,180天这个是硬性规定,正规的运营者都不希望触碰法律,会想办法把自己的对象改成简易宿所,确保运营时间无限制。
但,简易宿所其实属于我们常说的”小旅馆” ,因为是事业运营,而且不仅仅是届出,需要有许可才可以运营,在难度上当然也要大很多。
国家的法案虽然已经颁布,但是即使符合法律,不满足所在区的条例也是不可以。
如何理解这个事情?
大的框架,国家有想法,也制定出了一系列政策,但是地方有权利按照地方的自治条例来最终判定,这样就会造成有很多地方是完全不接受民泊的。
比如:
最有名的台东区,它的条例要求是这样 :
“管理者が常驻しない届出住宅については、月曜日の正午から土曜日の正午までの期间(祝日、年末年始除く)は実施を制限します。”
没有常驻的管理者就不可以了。
目黑区:
“ 目黒区内の全局において、日曜日の午后0时から金曜日の午前12时までの周5日间は、住宅宿泊事业を実施できません。”
差不多理解起来就是“民泊禁止!”
豊岛区:没有限制
之所以事没有限制,并不是彻底的没有限制,区议会还没开呢,至少暂时没限制
足立区:需要有人常住在里面以后,才可以申请(常住的时间没有明文规定,区役所也不和我说明)
很多区都有对地区的制限,我没有时间把每一个区的条件都研究一遍,只是简单举几个例子,想告诉大家,在买房子做这个事业之前,最好去当地的区役所(市役所)好好问一下是否可以。
繁琐的流程:
在做申请之前,我天真的以为就是翻翻规则,按照要求交一个届出就搞定了,结果,天真了!
帮朋友申请的豊岛区,算是最宽松的一个区了。
基本要做到几点:
1. 和消防署及保健所相谈,确认自己的对象有没有资格
2. 按照消防署的要求,作出安全措置检查的清单
3. 如果家主不在的管理模式,需要和住宅宿泊管理业者契约,契约内容要有很多详细的管理细节
4. 要通知周围20米的邻居,做一些传单,投放到周围各个家庭里
5. 要和垃圾处理的业者签约
6. 制定定期清扫和预防疾病等一系类卫生上面的必要措施
7. 在周边做一些标示,表明自己民泊的身份
8. 和周围搞好关系,不能被投诉
最后为了省去大家的时间,直接告诉大家哪几个区是最严格和完全不可以的。
中央区,目黑区 民泊不可!
接着聊难度更大的简易宿所
首先要说一个事情,简易宿所对于マンション的这种住宅,就不要考虑了,连基本资格都不可能有(消防署的问题)
如果有自己家的一户建想做,勉强还可以看条件考虑,如果有空地,那么可以考虑量身定做,要注意土地的用途也是有限制的,不过和区役所咨询过一次,答案是有些地的用途可以是住宅用地或者商业用地,原则上用途要找建筑士修改,但不改有的也是可以做的(来源于豊岛区保健所)
建物条件的核心干货:
1. 玄关帐场(フロント)
称之为“接待处”也可以,毕竟旅馆业是事业类型,一个接待场所是基本 ,对于一户建改造的情况很少有位置设置这个的,这点要注意
2. 适切な采光
窗户的采光是有要求的,窗户的面积要大于建物延床面积的十分之一
3. 换気施设
这里说的不是依靠窗户换气,室内必须有换气设施
4. 浴室,洗面台的防潮
这个基本不是大问题,日本的建筑本身都很重视这个问题的
5. 厕所数量
这个问题很严重,基本是一般的小型一户建很难达到的,因为一般家庭中不会按照这个要求设置厕所数量
客室の定员数が5人以下 → 2つ
客室の定员数が6~10人 → 3つ
客室の定员数が11~15人 → 4つ
客室の定员数が16~20人 → 5つ
客室の定员数が21~25人 → 6つ
客室の定员数が26~30人 → 7つ
6. 客室面积
以前是要求33平米以上,法案改后,一个人3.3平米就可以了
7. 重要部分
110米以内,是否有保育园,幼儿园,小学,公园,图书馆等教育机关和公共设施,有的话,手续会变得复杂很多,做不成的概率也有
8. 细节
因为是许可制度,检查的时候还有很多小细节问题,可以精准到:
厕所如果马桶周边没有洗手池,那么马桶上一定要有流水的装置
照明灯的瓦数
垃圾箱的摆放
更衣室的放置衣物的地方等等等
最多设置5个标签!
日本民宿新法出台还能做民宿吗? 很多客人会把很多概念混淆,民宿,民泊,简易宿所,旅馆,HOTEL等等,在日本的法案中区分是有明确规定的,见到很多帖子开篇就是“民宿新法改革” ,后面聊的都是简易宿所
其实,这根本就是两个法案毫无相关。
大家说的民宿(日语:民泊)和旅馆类的区别
民泊,依照的法案是 住宅宿泊事业法
简易宿所或者hotel,依照的法案是 旅馆业法
民泊只是届出 ,旅馆业需要审查批准后有许可。
能看出两个法案的要求其实差别蛮大的,影响最大的就是民泊的运营时间,180天这个是硬性规定,正规的运营者都不希望触碰法律,会想办法把自己的对象改成简易宿所,确保运营时间无限制。
但,简易宿所其实属于我们常说的”小旅馆” ,因为是事业运营,而且不仅仅是届出,需要有许可才可以运营,在难度上当然也要大很多。
国家的法案虽然已经颁布,但是即使符合法律,不满足所在区的条例也是不可以。
如何理解这个事情?
大的框架,国家有想法,也制定出了一系列政策,但是地方有权利按照地方的自治条例来最终判定,这样就会造成有很多地方是完全不接受民泊的。
比如:
最有名的台东区,它的条例要求是这样 :
“管理者が常驻しない届出住宅については、月曜日の正午から土曜日の正午までの期间(祝日、年末年始除く)は実施を制限します。”
没有常驻的管理者就不可以了。
目黑区:
“ 目黒区内の全局において、日曜日の午后0时から金曜日の午前12时までの周5日间は、住宅宿泊事业を実施できません。”
差不多理解起来就是“民泊禁止!”
豊岛区:没有限制
之所以事没有限制,并不是彻底的没有限制,区议会还没开呢,至少暂时没限制
足立区:需要有人常住在里面以后,才可以申请(常住的时间没有明文规定,区役所也不和我说明)
很多区都有对地区的制限,我没有时间把每一个区的条件都研究一遍,只是简单举几个例子,想告诉大家,在买房子做这个事业之前,最好去当地的区役所(市役所)好好问一下是否可以。
繁琐的流程:
在做申请之前,我天真的以为就是翻翻规则,按照要求交一个届出就搞定了,结果,天真了!
帮朋友申请的豊岛区,算是最宽松的一个区了。
基本要做到几点:
1. 和消防署及保健所相谈,确认自己的对象有没有资格
2. 按照消防署的要求,作出安全措置检查的清单
3. 如果家主不在的管理模式,需要和住宅宿泊管理业者契约,契约内容要有很多详细的管理细节
4. 要通知周围20米的邻居,做一些传单,投放到周围各个家庭里
5. 要和垃圾处理的业者签约
6. 制定定期清扫和预防疾病等一系类卫生上面的必要措施
7. 在周边做一些标示,表明自己民泊的身份
8. 和周围搞好关系,不能被投诉
最后为了省去大家的时间,直接告诉大家哪几个区是最严格和完全不可以的。
中央区,目黑区 民泊不可!
接着聊难度更大的简易宿所
首先要说一个事情,简易宿所对于マンション的这种住宅,就不要考虑了,连基本资格都不可能有(消防署的问题)
如果有自己家的一户建想做,勉强还可以看条件考虑,如果有空地,那么可以考虑量身定做,要注意土地的用途也是有限制的,不过和区役所咨询过一次,答案是有些地的用途可以是住宅用地或者商业用地,原则上用途要找建筑士修改,但不改有的也是可以做的(来源于豊岛区保健所)
建物条件的核心干货:
1. 玄关帐场(フロント)
称之为“接待处”也可以,毕竟旅馆业是事业类型,一个接待场所是基本 ,对于一户建改造的情况很少有位置设置这个的,这点要注意
2. 适切な采光
窗户的采光是有要求的,窗户的面积要大于建物延床面积的十分之一
3. 换気施设
这里说的不是依靠窗户换气,室内必须有换气设施
4. 浴室,洗面台的防潮
这个基本不是大问题,日本的建筑本身都很重视这个问题的
5. 厕所数量
这个问题很严重,基本是一般的小型一户建很难达到的,因为一般家庭中不会按照这个要求设置厕所数量
客室の定员数が5人以下 → 2つ
客室の定员数が6~10人 → 3つ
客室の定员数が11~15人 → 4つ
客室の定员数が16~20人 → 5つ
客室の定员数が21~25人 → 6つ
客室の定员数が26~30人 → 7つ
6. 客室面积
以前是要求33平米以上,法案改后,一个人3.3平米就可以了
7. 重要部分
110米以内,是否有保育园,幼儿园,小学,公园,图书馆等教育机关和公共设施,有的话,手续会变得复杂很多,做不成的概率也有
8. 细节
因为是许可制度,检查的时候还有很多小细节问题,可以精准到:
厕所如果马桶周边没有洗手池,那么马桶上一定要有流水的装置
照明灯的瓦数
垃圾箱的摆放
更衣室的放置衣物的地方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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