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30 17:45发布
在多伦多的房屋一定要买房屋保险么?
在多伦多的房屋一定要买房屋保险么? 加拿大并没有法律规定住宅物业必须购买保险。很多人之所以购买保险,是因为提供按揭服务的银行要求客户为房屋买保险。按揭公司便要求申请人提供房屋保险证明,以保障房屋作为抵押品之价值。一般交屋之前购买好保险,并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在接房那天生效。
一定要买房屋保险吗?保险不单是保障个物业的市场价值,还涉及赔偿第三者所引起的索偿责任问题,例如因个人的疏忽引致火灾,不但可烧毁整座房屋,也可能蔓延附近的邻居﹐屋主除了失去其房屋外,还有面对数以百万元计的索价金额。
1)赔大不赔小是原则
保险的理赔原则是赔大不赔小。自付额(Deductible)的设立,就是为了区分损失的大小,小损一般由客户自己承担。自付额, 保险公司称之为免赔额,也有俗称垫底儿费。
在保险理赔规则中是由投保人需要自行承担损失的一个基础费用,超出部分则由保险公司赔付。就一栋房屋的保险自付额度来说,可以分为几个类别有不同的数目,比如盗窃、火灾、自然灾害等不同类别的损失,有不同的自付额度。不同保险公司同类保险的自付额也不尽相同,有的时候客户为了降低保额,会主动要求增加自付额度。
如果有一点小的损失就找保险公司,就是不明白这种赔大不赔小的原则。客户认为,我交了那么久的钱,有问题了,你们又不赔。客户常常忘记还有自付额这回事儿,而通常房屋出现的小问题都在自付范围内,有的刚刚超出一点,一般客户还是自我处理比较好。因为索赔纪录比较多的客户,以后投保时会遭到某些保险公司的拒保。就如同经常出事故的司机,会出现找不到保险公司的尴尬局面。
居民家中的私人贵重物品,往往也会受到自付额的制约,遇到被盗、损毁等事故,往往也需要自掏腰包。一般来讲房屋保险中的私人物品被盗,现金最高赔付额为200元,珠宝在5000以下,电脑等器材也在5000元以下,而自付额在3000到5000之间。因此,如果家中有贵重物品,最好购买多带带的保险。
2)房屋责任险易被忽略
房屋的责任险(Liability)是常被新移民所忽视的险种,然而它的涵盖面往往会出人意料。比如房屋坠落物、 栅栏倒塌损坏邻居物业,就会从责任险中赔付,通常保额为100万。有很多人喜欢呼朋唤友到家里来玩,一旦发生意外有客人受伤,也是从责任险中赔付。
例如,曾经有一个孕妇到朋友家参加派对,结果不慎摔倒,除了惊吓之外,还导致她不能上班。孕妇就提出了索赔,结果邀请她的朋友非常生气,觉得大家都是这么好的朋友,出点事情就翻脸索赔。孕妇解释说,这是向保险公司索赔,与朋友情谊无关,这个概念是对的。而这个索赔也要从责任险中赔付。保险公司在办理保险之前,通常会查看物业内部设置是否安全。
比如室外游泳池是否加装护栏,室内三阶以上的台阶要加装扶手。有一个特例甚至让人难以理解,一个贼被员警追捕,慌不择路翻进一家院子,结果被院内随意放置的一个锐物所伤,责任险也要予以赔付。还有一家小孩在门前车道上玩球,结果球跑到马路上,TTC公车紧急刹车,结果车上有乘客受伤。乘客向TTC索赔,而TTC则向小孩儿家的房屋责任险索赔。特别是豢养大型宠物的住户,很容易出现动物伤人的悲剧,如果没有房屋责任险就很难应付。
3)租客有保才能脱险
几乎所有的租客在租房的时候只关心房租是多少,从来没有考虑到自身购买保险的问题。屋主一旦要把房屋出租,需要向保险公司讲明,但保险费也会随之增加。很多出租屋的屋主因此不愿意向保险公司说,或者不知道有这样的要求。这也就意味着屋主的房屋保险根本不保护租客,或者说一旦出事,保险公司会因屋主未如实说明而拒赔。另一方面,即便屋主是按照出租屋购买的保险,保险也仅仅是保房屋的结构,而对租客的财产,或因租客的责任道致的损坏不予赔偿。
租客可能因为失误(忘关水龙头、炒菜着火等)道致房屋被水淹、引发火灾等,往往要由没有保险的租客自己来承担,负担有多重可想而知。此外,租客的个人财物受到意外损失也不能得到赔偿,据保险公司统计,一般租客的财物总值在3.5万左右,这部分财产是屋主房屋保险所不包的。如果租客的客人来访出现意外,也要由租客自行承担责任,没有责任险傍身,责任会重过泰山。
4)地下室灌水需另买保险
下水道回水(倒灌)(Sewer Backup)是加拿大特色的一种房屋灾害,我们以前在中国可能都没有听说过,如果没有亲身经历过,是不知道它的厉害,水灾的修复可能会需要几万或更多的资金。如果没有保险很难应付。但这个险种是需要额外购买的。
综上所述,作为自住物业的屋主,不论是否需要申请房屋按揭﹐也最好购买屋主保险。加拿大是个法治国家,出了问题也不能找人,得依靠律师和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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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伦多的房屋一定要买房屋保险么? 加拿大并没有法律规定住宅物业必须购买保险。很多人之所以购买保险,是因为提供按揭服务的银行要求客户为房屋买保险。按揭公司便要求申请人提供房屋保险证明,以保障房屋作为抵押品之价值。一般交屋之前购买好保险,并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在接房那天生效。
一定要买房屋保险吗?保险不单是保障个物业的市场价值,还涉及赔偿第三者所引起的索偿责任问题,例如因个人的疏忽引致火灾,不但可烧毁整座房屋,也可能蔓延附近的邻居﹐屋主除了失去其房屋外,还有面对数以百万元计的索价金额。
1)赔大不赔小是原则
保险的理赔原则是赔大不赔小。自付额(Deductible)的设立,就是为了区分损失的大小,小损一般由客户自己承担。自付额, 保险公司称之为免赔额,也有俗称垫底儿费。
在保险理赔规则中是由投保人需要自行承担损失的一个基础费用,超出部分则由保险公司赔付。就一栋房屋的保险自付额度来说,可以分为几个类别有不同的数目,比如盗窃、火灾、自然灾害等不同类别的损失,有不同的自付额度。不同保险公司同类保险的自付额也不尽相同,有的时候客户为了降低保额,会主动要求增加自付额度。
如果有一点小的损失就找保险公司,就是不明白这种赔大不赔小的原则。客户认为,我交了那么久的钱,有问题了,你们又不赔。客户常常忘记还有自付额这回事儿,而通常房屋出现的小问题都在自付范围内,有的刚刚超出一点,一般客户还是自我处理比较好。因为索赔纪录比较多的客户,以后投保时会遭到某些保险公司的拒保。就如同经常出事故的司机,会出现找不到保险公司的尴尬局面。
居民家中的私人贵重物品,往往也会受到自付额的制约,遇到被盗、损毁等事故,往往也需要自掏腰包。一般来讲房屋保险中的私人物品被盗,现金最高赔付额为200元,珠宝在5000以下,电脑等器材也在5000元以下,而自付额在3000到5000之间。因此,如果家中有贵重物品,最好购买多带带的保险。
2)房屋责任险易被忽略
房屋的责任险(Liability)是常被新移民所忽视的险种,然而它的涵盖面往往会出人意料。比如房屋坠落物、 栅栏倒塌损坏邻居物业,就会从责任险中赔付,通常保额为100万。有很多人喜欢呼朋唤友到家里来玩,一旦发生意外有客人受伤,也是从责任险中赔付。
例如,曾经有一个孕妇到朋友家参加派对,结果不慎摔倒,除了惊吓之外,还导致她不能上班。孕妇就提出了索赔,结果邀请她的朋友非常生气,觉得大家都是这么好的朋友,出点事情就翻脸索赔。孕妇解释说,这是向保险公司索赔,与朋友情谊无关,这个概念是对的。而这个索赔也要从责任险中赔付。保险公司在办理保险之前,通常会查看物业内部设置是否安全。
比如室外游泳池是否加装护栏,室内三阶以上的台阶要加装扶手。有一个特例甚至让人难以理解,一个贼被员警追捕,慌不择路翻进一家院子,结果被院内随意放置的一个锐物所伤,责任险也要予以赔付。还有一家小孩在门前车道上玩球,结果球跑到马路上,TTC公车紧急刹车,结果车上有乘客受伤。乘客向TTC索赔,而TTC则向小孩儿家的房屋责任险索赔。特别是豢养大型宠物的住户,很容易出现动物伤人的悲剧,如果没有房屋责任险就很难应付。
3)租客有保才能脱险
几乎所有的租客在租房的时候只关心房租是多少,从来没有考虑到自身购买保险的问题。屋主一旦要把房屋出租,需要向保险公司讲明,但保险费也会随之增加。很多出租屋的屋主因此不愿意向保险公司说,或者不知道有这样的要求。这也就意味着屋主的房屋保险根本不保护租客,或者说一旦出事,保险公司会因屋主未如实说明而拒赔。另一方面,即便屋主是按照出租屋购买的保险,保险也仅仅是保房屋的结构,而对租客的财产,或因租客的责任道致的损坏不予赔偿。
租客可能因为失误(忘关水龙头、炒菜着火等)道致房屋被水淹、引发火灾等,往往要由没有保险的租客自己来承担,负担有多重可想而知。此外,租客的个人财物受到意外损失也不能得到赔偿,据保险公司统计,一般租客的财物总值在3.5万左右,这部分财产是屋主房屋保险所不包的。如果租客的客人来访出现意外,也要由租客自行承担责任,没有责任险傍身,责任会重过泰山。
4)地下室灌水需另买保险
下水道回水(倒灌)(Sewer Backup)是加拿大特色的一种房屋灾害,我们以前在中国可能都没有听说过,如果没有亲身经历过,是不知道它的厉害,水灾的修复可能会需要几万或更多的资金。如果没有保险很难应付。但这个险种是需要额外购买的。
综上所述,作为自住物业的屋主,不论是否需要申请房屋按揭﹐也最好购买屋主保险。加拿大是个法治国家,出了问题也不能找人,得依靠律师和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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