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公司注册商标可以吗

2022-04-22 10:50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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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二的菇娘最可爱#
2022-04-22 13:10 .采纳回答

国外公司注册商标可以吗

  在国外的公司想要申请注册商标,应该怎么注册啊 那么就来看看下面时间财富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国外公司注册商标相关内容,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美国注册商标法

  根据美国法律,任何商人都享有“独有权利”,将他的货品或服务区别于其他商人出产的货品或服务。这样获得法律承认的“独有权利”, 一经联邦政府批准的注册商标才能在注册商标上加注注册标记的符号。除上述符号可加印在商品上,获得联邦注册商标的持有人也可用下列英文字“Registered in U.S. Patent and Trade- Mark Office”,或简单地称“Reg.U.S.Pat.& TM off.”。一经加上符号或以上的两者之一的英文字后,联邦注册商标的持有人,便不必给侵犯“独有权利”的不法商人特别通知,一经证明有侵权行为,联邦注册商标持有人便可向法庭起诉,要求侵犯者赔偿损失。美国联邦专利商标局设在华盛顿,各州都设州立商标局。任何美国执业律师都可替商标申请人办申请手续。

  由联邦政府获得的注册商标,在1989年11月以前批准的有效期是20年。

  在1989年11月以后批准的,则只有10年有效期。但可以申请延长,每次延长10年。由州政府批准的注册商标,有效期通常是10年。

  商标中的“服务商标”,只能应用在服务行业,如银行、酒店等。 商标中有的是“集团商标”,是给与一个集团属下各成员机构共同享有的商标,无论是服务或商品皆可。“证书商标”是商标应用于其他人的产品、货品或服务行业上。

  当未向联邦专利、商标局和州立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前,应通过美国律师作一个详细的“商标搜索”(Trade-Mark Serch)。“商标搜索”费用,通常是250至1000美元不等。

  要获得商标的“独有权利”,商标一定要在商业上,无论是货品或服务行上应用过。所谓应用过,在货品方面是指曾经向第三者售卖过,而售卖的次数愈多,愈能表现出是正常的售卖,而非多带带一次的售卖。1988年美国联邦政府更改了商标法,只要申请注册商标者“有真正意向应用”便可申请,不用以往一定要实际上曾经售卖的要求和说明,这样的法律改革,更方便外国商户申请美国注册商标。

  根据美国1946年联邦政府颁布的《商标法》第2条,若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联邦专利和商标局有权拒绝注册申请。

  1.商标含有诽谤和贬抑意义;

  2.商标是与美国政府机构的标帜相仿;

  3.未经一个健在的个人或死者遗嘱的同意;

  4.仿似曾获得注册而并未放弃的美国联邦注册商标;

  5.不法的标志应用在商标的货品或服务行业,或只是个人性别, 而不是独特产品、货品或服务行业。

  《商标法》第23条授权联邦政府专利商标局开设补充登记部(Supplementary Register),只要商标能表明申请人的产品或服务行业,便可注册在补充登记部中。

  获得美国联邦政府专利商标局批准成为联邦注册商标持有人可享受下列利益:

  1.可在联邦法院起诉商标侵犯行为;

  2.可在起诉侵权行为的诉讼中获得赔偿费、堂费、律师费及“3倍金钱损失”(Treble Damage);

  3.可享有假定的有效注册(Presumption of Validity of Registration);

  4.可享受不能推翻的某种权利(Incontestability of Rights);

  5.可在货品、产品上印有注册符号;

  6.如将注册文件递送美国海关处,可防止侵犯商标货品进口美国;

  7.建立推断性拥有权的告示(Constructive notice of Ownership);

  8.可作民事和刑事诉讼起诉假冒货品(Counterfeiting);

  9.可到其他国家申请注册商标,享受双边优惠。

  在各州注册的商标,则可保证注册商标者在该州的商标权益,起诉。

  任何从事美国进口的商务人员都应考虑本身工业产权的利益,商标,以免受到侵犯。

  英国商标注册

  提交申请 填妥申请表格,并签名或盖章。为了让申请顺利进行,申请提交之前必须准备好所有资料。

  英国商标专利局(TPO)按类别区分(与中国相同,共同采用基于国际“尼斯协议”的“商品/服务国际区分表”),但就同一商标同时注册两个以上类别的,新增加的类别在注册文件费上可以享受优惠。

  最重要的一点是,要确定好商标注册类别,选择类别时,除了选择自己经营业务的类别之外,还可以选择一些相关类别,防止别人利用其它类别来侵犯您的知识产权,当然,也有些人把所有类别全部注册,一般来讲,按国际标准划分,商标分为45个类别。

  知识产权署受理申请后,会对是项申请进行初审,如果符合英国商标条例规定的标准,又没有与以前申请个案重复或类同,是项申请就会进入公告阶段。在公告期间,如果没有遭到他人反对,拿到证书的胜算就很高了。

  在众多的商标申请当中,如果有雷同或类似,商标局通常会以先后次序来决定谁应该拥有是项申请,第一个申请人可以享受“优先权”。申请人在商标注册处获取“受理通知书”后,就不用担心他人仿冒申请,因为,我们的申请已经得到“优先权”的保护。但我们在使用时,只能在商标上冠上“TM”字眼;申请人在获取“注册证书”发放之后,即可在商标上冠以“?”使用。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发现任何侵权行为时即可向有关当局提出起诉。

  近来好多的顾客来咨询英国商标的事情,因为问题较多,有的问题也比较奇怪,小编也有点吃不消了,所以我特地再次整理了一下顾客的问题,统一的解答一下顾客的问题,有所不足的希望大家多多指正。

  一.为什么要注册英国商标?

  (1) 英国商标注册法制健全且非常稳定;

  (2) 英国商标注册品牌建立,信誉度高,信心可靠;

  更重要的一点就是英国商标的品牌效应好,瞬间高大上有木有啊,可以极大的提升产品的国际知名度,和可信度。

  二.注册英国商标是否可以全球通用呢?

  原则上是可以的,只有不和其他国家已经注册的商标想冲突的话 ,是可以的。如果不放心的我们可以为你的商标查询的。也可以为您再次注册新商标的。

  英国商标查册

  由于商标的申请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为了避免在申请的过程中出现徒劳无功并浪费金钱的现象,查册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查册通常可以得到两个结果:

  1、得知所申请的商标是否与他人的重复或类似;

  2、得知我们的商标是否符合政府关于商标法律的标准。

  法律并没有规定一定要通过查册的环节,但是,我们强烈建议在申请注册之前,最好先做好查册工作。

  英国商标专利局(TPO)在受理申请时不提供免费查询,因此在注册之前建议进行独立的查询。

  在泰国注册公司关于商标的一些知识

  一、商标的驳回

  对于商标审查官发出的修改要求、驳回通知,商标申请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和要求的90天内均可向商标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商标委员会的裁定是终局的。

  如果商标注册申请通过审查并已被刊登商标公告,此时商标审查官认为该商标不可获准注册,或是商标申请不符合商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或是该商标申请的公告应予撤销,商标审查官可以撤销该商标公告,并将撤销通知以书面方式及时送达申请人,同时告知撤销理由。撤销商标公告的决定将在商标公告上刊登。

  二、商标注册的有效期和续展

  商标获得注册后,商标注册人将获得在指定的商品或服务对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从商标申请日开始计算。

  如果未注册商标诚实地使用,则他人无权通过诉讼阻止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他人也无权通过商标侵权诉讼获得赔偿。这—规定并影响未注册商标所有人对他人的商标侵权提出诉讼的权利。

  商标注册不得干涉他人对其姓名、名称和姓氏的使用,以及他人对自己产品的质量和性质的诚实表达。

  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期满可申请续展10年。如果商标申请时遭到法律诉讼,则诉讼时间不计算在注册有效期内。商标续展申请须在有效期满前90天内提出,只要在商标续展期内提交了续展申请,该商标注册将被认为继续有效。当然,商标续展申请应按照商标实施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

  三、商标的异议

  在商标注册申请被公告的90天内,任何利害关系人如果认为申请商标不应获得注册,或该商标申请违反有关的商标法律的规定,均可以就该商标申请向商标审查官提出异议,并同时提交异议理由。商标异议应当遵守商标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商标审查官在收到商标异议后,应当立即将该异议书副本送交商标申请人。申请人在收到该异议副本的90天内,应当向商标审查官提交异议答辩,以支持其商标申清。逾期不作答辩,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其商标注册申请。商标申请人提交了异议答辩后,商标审查官应当立即将异议答辩副本送交商标异议人。在异议裁定前,商标审查官可以要求异议双方提交补充文件,包括声明书、说明性文件及各种证据材料。异议裁定一旦作出,商标审查官应当立即将该裁定送交异议双方,并在裁定中说明作出该裁定的理由。在接到异议裁定的90天内,异议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果对该裁定结果不服,均可向商标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委员会一旦作出裁定,应立即将裁定结果连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通知异议双方。在接到商标委员会的裁定结果的90天内,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果对裁定结果不服,均可向新成立的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异议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对商标审查官的裁定结果提出复审请求,或没有对商标委员会的裁定结果提起诉讼,则上述裁定结果将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如果无人对商标申请提出异议,或虽然提出异议,但根据商标审查官,或是商标委员会,或是知识产权及国际贸易法院的裁定,该商标异议最终不成立,则申请商标将获得注册。商标在被接受注册后,商标审查官将给商标申请人下发缴纳注册费的通知。商标申请人在接到该通知后的30天内应当缴纳商标注册费,否则将被视为放弃该商标申请。

  四、注册商标的撤销

  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撤销自己的商标注册。但是,如果注册商标通过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被许可给他人使用,除非该商标许可已期满失效,否则商标注册人应取得被许可人的同意,才可申请撤销其注册商标。

  如果发现注册商标所有人违反和触犯了注册商标的限制条件或商标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商标审查官有权撤销其商标注册。

  如果注册商标所有人或其商标代理人没有在泰国保留办公场所或注册地址,商标审查官可以撤销其商标注册。当然,商标所有人可以通过其在泰国的商标代理人实现其注册地址。当商标审查官对注册商标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是否在泰国具有相应的办公场所和注册地址存在合理怀疑时,即可以向该场所或地址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商标注册人或其代理人在接到该通知日起15天内,就此问题向商标审查官提交书面说明。如果商标审查官在期限内没有收到商标注册人或其代理人的书面回复,商标审查官应当将撤销其注册商标的决定刊登在商标公告上。自公告日起15天内,如果商标审查官仍然未收到商标注册人或其代理人的回复,则可以撤销该商标注册。

  一旦作出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商标审查官应当立即将该决定及其理由通知商标所有人,商标所有人在接到该通知起90天内,有权就该决定请求商标委员会复审,商标委员会的复审裁定是终局的。当然,如果商标所有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就商标审查官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提请复审,则该决定将按时生效。

  任何利害关系人,包括商标审查官,可以依据下列理由向商标委员会申请撤销注册商标:

  1.注册商标不具备显著性;

  2.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的禁用条款;

  3.与他人在相同或近似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商标相同;

  4.与他人在相同或近似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商标近似,可能引起公众的混淆或误认;

  5.注 册商标违反公共秩序、公众道德或公共利益;

  6.在申请注册时,商标所有人不具备打算使用该商标的真实意图,事实上该商标也从未被善意地使用过;

  7.商标注册后的3年内从未被善意地使用;除非商标注册人能够证明其不使用注册商标是由于业务上的特殊情况,或证明其未放弃该注册商标,或证明其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具备打算使用的真实意图,否则该注册商标将被撤销。

  商标委员会收到对注册商标的撤销申请后,将书面通知商标注册人,以及商标的被许可人,并要求他们就此提交相应的答辩。商标注册人以及被许可人自收到答辩通知后60天内应当向商标委员会提交答辩。

  商标委员会一旦就是否撤销注册商标作出裁定,应立即将裁定结果连同裁定理由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自收到上述裁定后90天内,如果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对该裁定结果不服,有权向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如果双方都没有就该裁定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则商标委员会的裁定将按时生效。

  此外,任何利害关系人,包括商标审查官,如果能够向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法院证明,在商标所注册的产品或服务领域,或从社会公众的认知上,注册商标已失去显著性,或已演变成通用词语,则可向该法院请求撤销注册商标。

  在商标获得注册的5年内,任何利害关系人如果能够证明自己是注册商标的真正所有人,则可向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法院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如果商标注册人只能向法院证明其注册商标在部分注册商品或类别上的商标权利,法院可以将其注册商标的注册范围缩小至该部分商品或类别。

  五、商标的使用

  任何的利害关系人,或商标审查官,如果能够证明商标所有人在其申请商标注册时没有真诚地使用该商标的意图,而且在撤销注册商标之申请提出之前的3年内也没有对其商标的实际使用,则可以向商标委员会提出撤销注册商标的申请。

  六、商标的变更、许可和转让

  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以向商标审查官中请变更下列商标注册事项:

  1.撤销商标注册所包含的某项注册商品;

  2.商标注册入的名称、国籍和地址;

  3.商标代理人;

  4.其他法律法规允许变更的项目。

  在泰国,商标申请可以转让和继承。如果发生商标中请的转让,转让人或受让人应在商标注册前通知商标审查官。如果商标申请人死亡,其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应当在商标获得注册前及时通知商标审查官,以便实施继承程序。商标申请转让或继承的注册应当符合商标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至于注册商标权,它既可以连同有关的商业项目一并转让或继承,也可以多带带进行注册商标权的转让或继承。而联合商标则必须作为整体一并转让或继承。

  注册商标的转让或继承应当进行相应的注册,并按照商标法的要求,提供注册商标转让登记所需的商标转让协议和商标注册证原件,在注册商标继承的登记时,提供被继承人的遗嘱或有关证明材料,以及商标注册证原件。

  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以就其注册的部分或全部商品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商标许可应当具备书面协议,并按照商标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登记时,应当提供下列情况:

  1.商标许可协议规定的许可条件和许可期限,并且被许可人应当保证许可人能够实际控制许可产品的质量;

  2.许可商标所使用的产品;

  3.说明商标许可是独占性的,还是非独占性的。

  如果商标审查官认为申请注册的商标许可不会引起公众对许可商标的混淆和误认,并且也不违反公共秩序、社会道德和公共利益,则将接受该商标许可的注册,反之,可以驳回商标许可注册的申请。

  一旦商标审查官决定接受或驳回商标许可的注册登记,则应当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双方当事人,并在通知书中说明接受或驳回的理由。商标许可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通知的90天内,就商标审查官的决定向商标委员会申请复审。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复审申请,则商标审查官的决定将发生法律效力。同时,商标委员会的裁定是终局的。

  商标被许可人在商业活动中对许可商标的使用被视为是商标所有人对商标的使用。同时,商标许可的双方可以联合向商标审查官申请变更许可使用商品或商标许可使用协议中的商标许可条件或限制。

  如果商标许可协议中断或失效,商标许可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商标审查宫申请撤销商标许可注册。此外,其他利害关系人或商标审查官可以基于下述理由向商标委员会申请撤销商标许可注册:

  1.商标许可使用导致对社会公众的欺诈,或造成混淆和误认,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道德规范;

  2.商标所有人不再有能力实际控制使用其商标的许可产品的质量。

  如果撤销商标许可注册的申请已提出,商标审查官或商标委员会应立即书面通知商标许可人或被许可人,以便其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最少15天,最多60天的期限内,提交相应的答辩文件。商标审查官或商标委员会应当向答辩人提供撤销理由。

  商标审查官一旦作出撤销或维持商标许可注册的裁定,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商标许可人或被许可人,并说明作出裁定的依据。撤销或维持裁定到达商标。

  许可人或被许可人时立即生效。同时,商标许可人或被许可人有权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90天内,向商标委员会提出复审。如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审申请,商标审查官的裁定将是终局的。

  商标委员会一旦作出撤销或维持商标许可注册的裁定,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商标许可人或被许可人,并说明作出裁定的依据。其他利害关系人或商标审查官,以及商标许可人或被许可人,有权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90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诉讼,商标委员会的裁定将是终局的。

  商标许可注册如果被撤销,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将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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