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6 11:50发布
西南民族大学双学位申请条件
西南民族大学双学位申请条件 西南民族大学教务处关于做好2012年度本科双学位教育报名选拔工作的通知各教学单位: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双学位”教育的通知》(川学位【2009】6号)文件精神和《西南民族大学本科“双学位”教育实施细则(试行)》(校教【2009】2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本科“双学位”教育报名选拔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本学期双学位开展情况本学期共有15个专业开展双学位工作,分别是:法学院:法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经济学院: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外国语学院:英语;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旅游管理;文学院: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彝学学院: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彝语言文学);藏学学院: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言文学);电气信息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城市规划与建筑学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艺术学院:艺术设计(平面设计);化学与环境保护工程学院:环境科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动物科学。请各位同学参看全校“双学位”专业及课程一览(见附件1),对相关专业课程设置进行充分了解。二、初步招生计划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双学位”教育的通知》文件要求,请各教学单位查看《2012年度双学位教育招生初步计划》确定双学位学习学生人数(见附件2),以确保双学位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报名对象2010级在校本科学生,成绩优良、按时缴纳学费且无记过以上处分。四、报名程序1、请符合报名条件并有报名意愿的同学填写《西南民族大学本科双学位学习申请表》(见附件3),于5月11日前交主修专业所在教学单位;2、请报名学生主修专业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学生的申请表,确认学生填写信息无误后于5月14日前将审核同意的申请表统一交双学位开办教学单位进行初核和选拔;3、双学位所在教学单位按照“每个教学班的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0人,外语和体育等专业教学班原则上不低于20人”决定是否开办,并将开办结果于5月18日前通知学生主修专业所在教学单位,同时在本单位主页上予以公布;4、5月21日至5月24日,报名学生可根据开办结果调整自己的专业意愿,将调整后的申请表于5月25日前交所在教学单位,并由所在教学单位于5月28日前统一转交双学位开办单位进行审核;5、请双学位开办教学单位于6月8日前,将《西南民族大学2012年本科生双学位报名学习名单》(见附件4)报教务处审批,上报学生名单时请确认学生姓名、学号等相关信息准确无误;6、教务处将于6月25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上公布《西南民族大学2012年度双学位学习学生名单》。五、相关注意事项1、双学位学分收费,根据第一学位同一专业学分收费标准执行。未按时交纳学费者取消修读资格;2、双学位的学习不得影响主修专业的学习,双学位证书必须与主修专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同时取得;3、每个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选择双学位学习的机会;4、如主修专业与双学位课程相同,可以申请免修,但不免试;5、如学生报名参加理工类或经济管理类对数学有较高要求的专业学习,则应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6、如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参加双学位学习后,学生须在本学期7月6日前缴纳相关学习费用。逾期不交,取消修读资格。7、取得双学位学习资格的学生每学期第1周内到双学位所在教学单位报到注册。不按期注册的学生,取消修读资格。特此通知教务处 教学质量管理中心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附件1:2012年全校“双学位”专业及课程一览附件2:2012年度双学位教育招生初步计划附件3:西南民族大学本科双学位学习申请表附件4:西南民族大学2012年本科双学位报名学习名单需要附件的话,请发邮件917262130@qq.com索取,注不要加我扣扣,送人玫瑰,不求回报。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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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民族大学双学位申请条件 西南民族大学教务处关于做好2012年度本科双学位教育报名选拔工作的通知各教学单位: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双学位”教育的通知》(川学位【2009】6号)文件精神和《西南民族大学本科“双学位”教育实施细则(试行)》(校教【2009】2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本科“双学位”教育报名选拔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本学期双学位开展情况本学期共有15个专业开展双学位工作,分别是:法学院:法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经济学院: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外国语学院:英语;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旅游管理;文学院: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彝学学院: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彝语言文学);藏学学院: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言文学);电气信息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城市规划与建筑学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艺术学院:艺术设计(平面设计);化学与环境保护工程学院:环境科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动物科学。请各位同学参看全校“双学位”专业及课程一览(见附件1),对相关专业课程设置进行充分了解。二、初步招生计划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双学位”教育的通知》文件要求,请各教学单位查看《2012年度双学位教育招生初步计划》确定双学位学习学生人数(见附件2),以确保双学位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报名对象2010级在校本科学生,成绩优良、按时缴纳学费且无记过以上处分。四、报名程序1、请符合报名条件并有报名意愿的同学填写《西南民族大学本科双学位学习申请表》(见附件3),于5月11日前交主修专业所在教学单位;2、请报名学生主修专业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学生的申请表,确认学生填写信息无误后于5月14日前将审核同意的申请表统一交双学位开办教学单位进行初核和选拔;3、双学位所在教学单位按照“每个教学班的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0人,外语和体育等专业教学班原则上不低于20人”决定是否开办,并将开办结果于5月18日前通知学生主修专业所在教学单位,同时在本单位主页上予以公布;4、5月21日至5月24日,报名学生可根据开办结果调整自己的专业意愿,将调整后的申请表于5月25日前交所在教学单位,并由所在教学单位于5月28日前统一转交双学位开办单位进行审核;5、请双学位开办教学单位于6月8日前,将《西南民族大学2012年本科生双学位报名学习名单》(见附件4)报教务处审批,上报学生名单时请确认学生姓名、学号等相关信息准确无误;6、教务处将于6月25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上公布《西南民族大学2012年度双学位学习学生名单》。五、相关注意事项1、双学位学分收费,根据第一学位同一专业学分收费标准执行。未按时交纳学费者取消修读资格;2、双学位的学习不得影响主修专业的学习,双学位证书必须与主修专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同时取得;3、每个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选择双学位学习的机会;4、如主修专业与双学位课程相同,可以申请免修,但不免试;5、如学生报名参加理工类或经济管理类对数学有较高要求的专业学习,则应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6、如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参加双学位学习后,学生须在本学期7月6日前缴纳相关学习费用。逾期不交,取消修读资格。7、取得双学位学习资格的学生每学期第1周内到双学位所在教学单位报到注册。不按期注册的学生,取消修读资格。
特此通知教务处 教学质量管理中心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2012年全校“双学位”专业及课程一览
附件2:2012年度双学位教育招生初步计划附件
3:西南民族大学本科双学位学习申请表附件
4:西南民族大学2012年本科双学位报名学习名单
需要附件的话,请发邮件917262130@qq.com索取,注不要加我扣扣,送人玫瑰,不求回报。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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