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6 11:50发布
香港户籍人在国内报读研究生,有什么限制?
香港户籍人在国内报读研究生,有什么限制? 港澳台人士报考内地研究生的规定如下:(一)内地高校从香港招收研究生的类别1.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学校均可在国家计划内招收为香港人士设立的“研究生特别奖学金”研究生,招生计划由国家教育部专项单列。2.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学校均可在国家计划内招收香港研究生,招生计划列入学校当年的国家定向招生计划。3.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高等学校可以招收香港在职自费研究生。(二)香港人士报考内地研究生的条件与学习期限1.必须是香港永久居民,即已获得香港地区永久居留权人士。2.报考硕士生者年龄须在35岁以下,报考博士生者年龄在40岁以下。年龄计算是自出生之日起到被录取当年的9月1日止。3.报考硕士生者,必须取得学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大专院校毕业者,仅限于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理工学院、香港城市理工学院、香港教会学院,香港岭南学院、香港树仁学院等七所院校的毕业生。报考博士生者,必须取得与内地的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4.必须能听、说、阅读及书写中文。5.报考者应品德良好,身体健康。6.必须获两名任高级讲师或以上教职学者书面推荐。根据攻读专业的不同要求,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为二至三年,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攻读在职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三)香港人士报考内地研究生时办理手续的地点和时间为方便考生报考,国家教育部分别在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北京理工大学、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和澳门基金会设立了报名点。经批准的招生院校将招生专业目录寄到上述报名点。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12月份。对考生的资格审查,主要查身份证及学历证明。此项工作由报名点负责。已在内地学习或供职的港澳台人士也可参加内地(大陆)全国统一的硕士生入学考试及院校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国家教育部为香港人士设立的研究生特别奖金的申请评核程序如下:1.申请(1)申请日期:每年12月1日至次年1月10日。(2)申请地点: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代办理。地址:香港铜锣湾道19—23号建康大厦13字楼 。(3)申请手续:申请者须于申请期间周一至周五早上九时至下午五时,周六早上九时至下午一时,办公时间内亲自到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办理申请手续,处理如下事项:①填妥申请表(一式三份)。②缴纳:A.报名费HK $200.00;B.两张“2×2.5”正面半身近照(请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C.两名任高级讲师或以上教职之学者写的“推荐书”;D.下列文件:a.香港身份证;b.学士、硕士毕业文凭或同等学力的文凭(应届毕业生可于初步录取后补交);c.专业资格、学术论文、著作或发明、专利及研究成果等资料;d.在大学所学课程和成绩单;e.体格检查报告(于初步录取后补交);D中的a、b项须交副本各三份,并请带上正本以备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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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户籍人在国内报读研究生,有什么限制? 港澳台人士报考内地研究生的规定如下:(一)内地高校从香港招收研究生的类别1.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学校均可在国家计划内招收为香港人士设立的“研究生特别奖学金”研究生,招生计划由国家教育部专项单列。2.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学校均可在国家计划内招收香港研究生,招生计划列入学校当年的国家定向招生计划。3.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高等学校可以招收香港在职自费研究生。(二)香港人士报考内地研究生的条件与学习期限1.必须是香港永久居民,即已获得香港地区永久居留权人士。2.报考硕士生者年龄须在35岁以下,报考博士生者年龄在40岁以下。年龄计算是自出生之日起到被录取当年的9月1日止。3.报考硕士生者,必须取得学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大专院校毕业者,仅限于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理工学院、香港城市理工学院、香港教会学院,香港岭南学院、香港树仁学院等七所院校的毕业生。报考博士生者,必须取得与内地的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4.必须能听、说、阅读及书写中文。5.报考者应品德良好,身体健康。6.必须获两名任高级讲师或以上教职学者书面推荐。根据攻读专业的不同要求,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为二至三年,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攻读在职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三)香港人士报考内地研究生时办理手续的地点和时间为方便考生报考,国家教育部分别在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北京理工大学、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和澳门基金会设立了报名点。经批准的招生院校将招生专业目录寄到上述报名点。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12月份。对考生的资格审查,主要查身份证及学历证明。此项工作由报名点负责。已在内地学习或供职的港澳台人士也可参加内地(大陆)全国统一的硕士生入学考试及院校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国家教育部为香港人士设立的研究生特别奖金的申请评核程序如下:1.申请(1)申请日期:每年12月1日至次年1月10日。(2)申请地点: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代办理。地址:香港铜锣湾道19—23号建康大厦13字楼 。(3)申请手续:申请者须于申请期间周一至周五早上九时至下午五时,周六早上九时至下午一时,办公时间内亲自到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办理申请手续,处理如下事项:①填妥申请表(一式三份)。②缴纳:A.报名费HK $200.00;B.两张“2×2.5”正面半身近照(请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C.两名任高级讲师或以上教职之学者写的“推荐书”;D.下列文件:a.香港身份证;b.学士、硕士毕业文凭或同等学力的文凭(应届毕业生可于初步录取后补交);c.专业资格、学术论文、著作或发明、专利及研究成果等资料;d.在大学所学课程和成绩单;e.体格检查报告(于初步录取后补交);D中的a、b项须交副本各三份,并请带上正本以备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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