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06 11:50发布
关于报考第二学位和在职研究生的问题
关于报考第二学位和在职研究生的问题 在职研究生是以在职人员的身份,部分时间在职工作,部分时间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学历教育的一种类型。在报名、考试要求及录取办法方面,不同种类有所不同。由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历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凡是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未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备案,从本意见发布之日起不得再行招收新学员,待已招收学员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后即行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所规定的十一个学科门类(即: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农学、医学、工学、管理学),一般地凡是已修完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课程,已准予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再攻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如果国家有特殊需要,经国家教委批准,在同一学科门类中,修完一个本科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攻读第二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也可以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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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考第二学位和在职研究生的问题 在职研究生是以在职人员的身份,部分时间在职工作,部分时间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学历教育的一种类型。在报名、考试要求及录取办法方面,不同种类有所不同。由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历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凡是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未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备案,从本意见发布之日起不得再行招收新学员,待已招收学员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后即行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所规定的十一个学科门类(即: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农学、医学、工学、管理学),一般地凡是已修完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课程,已准予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再攻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如果国家有特殊需要,经国家教委批准,在同一学科门类中,修完一个本科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攻读第二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也可以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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