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的在职法律硕士报考的问题

2022-01-06 11:50发布

关于2016年度的在职法律硕士报考的问题

关于2016年度的在职法律硕士报考的问题

1条回答
Vanna
2022-01-07 18:55 .采纳回答

关于2016年度的在职法律硕士报考的问题 据我了解十月联抄考并入一月只是便袭于管理,期考试形式和所获得的证书是不变的。因为具体政策还没有出台,下面两种也有可能一种是全部合并到每年的研究生统一考试中,一种是一年两考,10月份的考试取消,改为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考试,12月份的考试主要是学术型,6月份考试主要是专业型。改革后可能考试难度会增加,在录取方面,可能按统考生和在职生不同类型不同分数进行录取。另外可以获得双证的法律硕士只有一月联考的两种,十月的法硕无法获得双证。法律硕士(非法学),也就是说本科是非法学专业的,可以在职不脱产学习。法律硕士(法学),看来你是属于这一种考生,但是这种只能是全脱产的学习。我也就了解这么多了,只能是具体的政策出来再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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